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益受到重視的今天,如何平衡消費者合法權益與公司正當利益,成為保險行業面臨的重要課題。近期,中國人壽興安分公司通過“領導包案”+“主動訴訟”的創新模式,成功化解一起重復投訴糾紛,既維護了公司合法權益,又妥善解決了客戶訴求,為糾紛化解提供了新思路。
案件背景
客戶L某(化名)以保單涉及“誤導欺詐”為由,多次向監管、保險公司等機構重復投訴達60余次,要求全額退保。因其訴求明顯超出合同約定,且無有效證據,興安分公司多次與客戶溝通、協商,并嘗試通過調解中心調解等方式化解矛盾未果。
面對這一難題,興安分公司決定轉變思路,在堅持“消費者權益優先”原則的同時,堅決對無理訴求說“不”。
創新舉措
2025年以來,為積極妥善解決矛盾糾紛,中國人壽興安分公司成立“領導包案化解專班”,總經理牽頭召開消委會會議專門布置包案化解工作,分管副總經理多次牽頭召開疑難案件專項會議,落實疑難客戶接訪工作。針對L某案件,統籌整合運營、風控、銷售等多部門力量,召開專題會議協同處理,全面梳理案件事實。專班實行“一案一策”,通過調取原始錄音錄像、回溯銷售流程,確認銷售過程合規,不存在“誤導欺詐”行為。
在以協商、調解為主的傳統策略無法化解矛盾糾紛的情況下,興安分公司果斷轉變思路,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確認合同效力。在法院主持下,雙方達成調解協議:客戶接受正常退保方案并簽署書面調解書。
案件啟示
本案的成功化解具有多重意義。對消費者來說,通過司法程序明確權責,避免因不合理預期陷入長期糾紛;對公司而言,樹立依法維權標桿,遏制職業投訴行為,探索出一條法治化+人性化的糾紛解決路徑。
中國人壽興安分公司始終將消費者權益保護作為經營核心。自2023年以來,公司持續開展“總經理接待日”活動,領導接訪15人次,建設“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基地”,開辟“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區”,累計服務消費者超萬人次。此次通過訴訟調解化解糾紛,正是公司踐行“以客戶為中心”理念的生動體現——既要全力保障合法權益,也要堅決維護市場公平。
“我們既要當好消費者權益的‘守護者’,也要做行業健康發展的‘踐行者’。”中國人壽興安分公司負責人表示。未來公司將繼續秉持“依法合規、公平誠信”原則,深化與司法、調解組織協作,拓寬糾紛化解渠道,加強保險知識普及,引導消費者理性維權,為消費者提供更安心、更專業的保險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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